所谓乐感,是把声音和现实生活结合起来的才能。音乐来自于生活,有乐感的人就会从乐器的声音中体会出音乐形象,有时是一种情绪——喜怒哀乐,有时是人物形象,或其它一些常见的自然现象和生活场景。只有你感受到了音乐形象,你才算是听到了音乐,否则就只是声音而已。演奏的时候,有乐感的人能通过声音表达出自己心中的形象,这才能称为音乐演奏。
为什么人们经常认为乐感是天生的呢?的确,有天赋的人比较容易表现出乐感,天赋可能是指耳朵灵敏、记忆力好、模仿能力强、想象力丰富、表演欲强等。具备这些条件的孩子,只要让他接触到音乐,他就会自己从中吸取养分,自然而然地表现出乐感。这才给人以“乐感是天生的”错觉。其实他也是经过学习得来的,只是不用老师教罢了。
那么对于没有全方位地具备这种天赋的学生来说,老师就可以在培养乐感方面起到更多作用了。比如训练耳朵,从学琴的第一天开始其实就在训练。我们会发现学过琴的人唱歌不会跑调,拍子也比较准,说明耳朵和节奏感都可以通过后天学习来加强。记忆力、模仿能力、想象力等都能通过学琴来提高。
对于培养乐感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经常提示学生他在弹的东西是有意义的,也就是通过提醒来让他学会从声音当中去辨别形象,然后表达形象。平时上课也可以通过类似的方式来启发学生。最开始,学生能力还比较弱的时候,可以采用老师讲故事、学生来补充的方式,讲到关键的情节,让学生想想“后面会怎么样”,逐渐地,学生对音乐感受更敏锐了,就会更多地参与进来。
我们一直强调要学习乐理,学乐理的目的也是更好地去感受音乐、表达音乐。所以教乐理学乐理,不要止步于理论,更要注重实际应用。在平时弹奏的乐曲中,要能辨识出学过的乐理知识,能说得出为什么作曲家要这样写,有没有别的写法。理性认识要回到感性,这样一来乐感就不再停留于表面,而是变得更加敏锐深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