咆勃爵士乐是爵士乐由通俗音乐迈向艺术形式的重要里程碑,更是当代爵士乐的根基。
「咆勃」二字是对应于英文原文「Bebop」音译而来。但Bebop一词本身,亦是状声词,所状之声乃是黑人歌手用拟声唱法(scat)以无意义的语词所吟唱的旋律。这种新型态音乐刚在40年代兴起时,据闻一名记者在听到咆勃小号名家Dizzy Gillespie以拟声唱技哼唱旋律,即将他们演奏的音乐以状声形式取名为Bebop,咆勃之号就此定下。
简单来说,咆勃音乐是对于大乐团摇摆(Big Band Swing)风格的反动。
大乐团人数众多,仰赖编曲分配每个团员的责任,却对乐团中的个人表现造成限制。年轻一辈的音乐家因而思考以小编制、减少编曲的方式来除去枷锁,尽情展现个人乐思。他们的灵感来源主要是在大乐团时期曾致力于实验崭新即兴手法的先锋,诸如钢琴家Art Tatum、萨克斯风手Coleman Hawkins、Lester Young等。于是在纽约市52街的爵士俱乐部Minton’s Playhouse里,几位年轻的「爵士研究生」如萨克斯风手Charlie Parker、小号手Dizzy Gillespie、钢琴手Thelonious Monk、Bud Powell、鼓手Kenny Clarke等经常互相揪团练习,钻研新演奏技巧,继而催生出咆勃音乐。
虽然许多人对咆勃音乐的印象是刺激飞快的乐曲速度,但是咆勃音乐真正的精神不在「快」,而在即兴思考逻辑的不同。
大乐团世代的音乐家以水平音阶式想法为主,较少绵长的乐句,节奏的使用较为简单。相对的,咆勃音乐家倾向以垂直和弦式的方向出发,偏好用旋律将乐曲的和弦行进交代清楚,并运用大量半音绕行造成绵延 不绝的八分音符。而将和弦与和弦行进复杂化,大量强调延伸音(tension) 的手法则增添旋律的诸多可能性。节奏上,咆勃音乐有更多不规则的乐句长度和重音放置,让初次接触的听众常有犹如「在快跌倒时又重新站直」般的拉扯刺激感。整体乐团的演奏也受惠于编制缩小空间变大,而在主奏者和伴奏者间有更多互动。这样的趋势,也使爵士乐逐渐悖离伴舞的娱乐性质,转变为音乐家挥洒创意的艺术层次。
可惜的是,咆勃音乐的发展正好是当时音乐家们发起罢工的「录音禁令时期」,其演变历程成谜。但无疑地,咆勃音乐演奏方式的建立成为爵士乐的必修基础科学倒是不争的事实。有心人应当听听经典录音如Dizzy《Jazz at Massey Hall》、Parker的《Bird: The Complete Charlie Parker on Verve》等,感受一下咆勃的魅力。
文/林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