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度音乐讯4月27日消息 昨日,上海徐汇区法院审理了音乐版权侵权的案子,事由是美罗城商场没有经过中国音协著作协会的同意,擅自在商场内播放原本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两首港台曲目。该协会一纸诉状,将美罗城告上了法庭。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发现,美罗城在没有征得任何人的同意之下,公开表演使用其管理的涉案音乐作品《初爱》、《爱的路人》。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多方交涉和劝告,美罗城却仍然拒绝与其进行整体解决著作权授权使用问题。为此,音著协将美罗城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美罗城立即停止侵权,在市级以上报纸登报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7700元。昨天,徐汇区法院并没有对此案作出当庭宣判。
2015年11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声明,推动《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加强对音乐作品特别是数字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之前,大家对音乐版权的保护意识不强,侵权现象肆意泛滥。随着国家政策推动,人民维权呼声提高,现在侵权的音乐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这是社会的进步。维权意识深入人心也是漫长的过程。
编辑:胡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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