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唱练耳、乐理考试算分及及格线划定办法:
1、视唱练耳、乐理全院统一安排在三试中进行;
2、视唱练耳成绩=练耳成绩×70%+视唱成绩×30%;
3、视唱练耳、乐理成绩全院统一作为资格分处理,未达及格线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发放专业合格证(除音乐科技系外);
4、视唱练耳、乐理及格线划定办法:
① 划定范围:原则上按各招考方向独立划定;
② 视唱练耳、乐理及格线原则上为 60 分。如考生该科成绩达到 60 分的人数,低于参加该科考试人数的 80%时,下调及格分数线使及格人数达到参加该科考试人数的 80%为止。
5、各招考方向(各乐器)专业主课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若视唱练耳或乐理单科距及格分数线 10 分以内(含),视为该科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