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河南理工大学始建于1909年,是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和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理、工、管、文、法、经、教、艺术、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和河南省属重点高校,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普通日校在校生36000余人。
学校坐落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焦作市,与省会郑州毗邻,交通便利。学校占地面积4100余亩,建筑面积140余万平方米,设施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是省级园林单位。学校设有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学院等26个学院。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4.78亿元,建有网络中心、电教中心、计算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和电工电子、物理、语言实验中心等48个实验中心(室),1座地球科学馆。图书馆藏书280余万册,另有电子图书资料300余万种(册),各类中外文数据库60余个,全面实行自动化管理,获得省高校图书馆现代化技术应用评估优秀评价。学校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城市节点单位,校园网覆盖全校各个区域,获教育部“高等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和“互联网应用创新开放平台示范基地”。学生公寓和食堂分别被评为河南省高校“示范性学生公寓”和“示范性学生食堂”。拥有3座标准田径运动场、1座体育馆、各种球类运动场和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完善的文化体育设施。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器乐、舞蹈三个专业方向,其中器乐方向:在河南省只招收钢琴、手风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西洋管乐,在安徽省只招收钢琴、手风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本科,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文理兼招,拟计划招生70人,分省计划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招生范围
2016年拟面向河南、山西、湖南、安徽省招生。
四、专业介绍
音乐表演专业设声乐、器乐、舞蹈等4个专业培养方向,着力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本知识、理论和实际表演技能,具备较高音乐表演能力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舞蹈、钢琴、西洋乐、民乐、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基本乐科、数码钢琴、和声学、曲式学、配器法、外国音乐史及作品欣赏、中国音乐史及作品欣赏、合唱及合唱指挥、电脑音乐制作、歌曲作法、音乐美学、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歌唱表演等。
学生就业主要面向专业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文化艺术教育培训机构、传媒公司、学校及研究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
五、报名条件
考生应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的音乐基本技能。
六、专业术科考试及要求
我校在河南省、安徽省采用省音乐统考成绩,在山西省、湖南省采用我校专业课单独考试成绩,请考生按所在省份的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我校专业课单独考试要求如下:
1.考生持身份证、所在省颁发的《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及报名手续者发给我校音乐类专业准考证,考生凭《河南理工大学2016年音乐类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及考生所在省颁发的《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科目:(1)乐理、听音;(2)视唱;(3)主科(声乐方向要求选唱歌曲一至两首;器乐方向要求演奏独奏曲一至两首)。
4.器乐方向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5.凡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于4月份发给《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请保存、备查)。
6.专业课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河南理工大学2016年音乐类考点设置及考试安排一览表
省份 | 考点名称 | 专业方向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联系地址 |
湖南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声乐、器乐 | 1月25日—26日 | 1月27日 |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
山西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声乐、器乐 | 2月24日—2月25日 | 1月26日 | 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
七、评分准则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委在学校招生、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执行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并进行全程录像备查。
八、收费标准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700元。若2016年河南省出台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
九、录取及复查
1.在山西省、湖南省使用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成绩;河南省、安徽省使用本省专业术科统考成绩,成绩合格,其中要求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以上(若专业主科的满分不为100分,则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能低于满分的80%)。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音乐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2.考生政审和体检合格。
3.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4.新生入学后,将按国家招生工作的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清退回原籍。
招生咨询:0391—3986000、3986111(招生办)
0391—3987171、3987179(音乐学院)
网址:www.hpu.edu.cn
地址:河南省焦作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
邮编:4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