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响应《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中明确提出的高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创业模拟等实践活动”的要求,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质量、复合型艺术人才,我院拟举办第三届“中央音乐学院明日之星创业大赛”,在建立创业典型的过程中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建设。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学工部、团委、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承办:中央音乐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央音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数量为2-5人。
注:往届参赛项目不可再次报名。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
第一步:即日起登陆创业大赛资料邮箱下载报名申请表。
报名资料下载邮箱: chuangyedasai_data@163.com
密码:66410406
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后发送至创业大赛官方邮箱。
报名信息发送邮箱:chuangyedasai_ccom@163.com
2、提交内容:
(1)《中央音乐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
(2)《中央音乐学院创业项目申报表》
(以上两份表格请到公邮中自行下载)
3、截止日期:2016年03月15日。
四、大赛流程
1、报名时间:2016年02月28日——03月15日
在规定时间前,报名者/团队就参赛项目需认真填写并提交《中央音乐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中央音乐学院创业项目申报表》。
2、初赛时间:2016年04月01日——04月15日
在报名结束两周内,主办方将邀请多位专业评审,对提交的参赛文案进行初步审核(项目的审核主要从创新和创业两个方面来评分),最终选出若干项目进入复赛。
3、培训时间:2016年4月中旬至下旬
主办方将邀请专业人士对进入复赛的项目进行培训,讲解创业初期文案写作、项目筹备、市场营销、团队管理等相关知识。课程结束后,如有需要,对既有文案进行修改,于05月15日前,将最终版创业策划文案交回大赛组委会。专家评审根据修改后的参赛项目策划案与项目负责人进行面谈,深入了解各项目的具体情况,筛选出最后进入决赛的项目。
4、决赛时间:2016年06月05日
决赛包括现场展示与答辩、专家评审提问两个主要环节。现场展示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产品样品、视频短片、图片以及文字阐述等。最终由专家评审团合议确定各团队最终名次,同时每位导师将会挑选一个创业项目,作为其创业前期的顾问,指导开展工作,给予创业创意及执行上的帮助。决赛结果产生同时举行大赛颁奖仪式,现场颁发创业启动资金。
5、后续追踪:2016年06月06日——2016年12月
决赛后,创业导师指导创业项目,按照既定方案执行和开展工作,项目执行者对其创业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进行材料提交和工作汇报,学院根据上报材料及实际调研结果考虑是否继续给予场地、资金支持。
五、 奖惩办法
1. 奖项设置
初审结束后,专家评委根据参赛项目具体情况将入围决赛的项目分为:
(1)实践项目;(2)创意项目;(3)社会项目三类分别进行评选。
(1)实践项目
此类项目要求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独立知识产权、较强可操性,能够较快地实现成果转化,实现创业孵化。
奖项设置:
一等奖(1个)每个项目获得创业扶持金人民币5万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2个)每个项目获得创业扶持金人民币2万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3个)每个项目获得创业扶持金人民币1万元,颁发证书。
追加奖金:共6万元,结果揭晓后,各位导师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对实践项目中的创业项目进行不同程度的奖金追加(包含未得奖项目)。
(2)创意项目
此类项目不要求马上实现成果转化,但要求在方案和规划上突出新意,方式、载体突出新颖,效果、推广、应用有新突破。
奖项设置:
一等奖(1个)每个项目获得创业扶持金人民币5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2个)每个项目获得创业扶持金人民币3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3个)每个项目获得创业扶持金人民币2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 (5个)每个项目获得创业扶持金人民币1000元,颁发证书。
(3)社会项目
此类项目要求以关注并解决社会问题为导向,为社会发展提供便捷性和科学性的创新服务。
奖励金额以各团队众筹所得为准,学校给予适当支持。
2、创业孵化基地使用权
根据项目需求,在决赛中获得导师认可、同时通过创业大赛组委会审核的“实践项目”、“社会项目”将有机会入驻中央音乐学院创业孵化基地。基地将为入驻项目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在组委会后续追踪过程中,如出现不符合《中央音乐学院创业团队管理办法》的违规情况,组委会有权停止该项目的创业基地使用权。
小贴士
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