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俄方协作院校简介
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里姆斯基-科萨科夫音乐学院(简称“圣彼得堡音乐学院”)
圣彼得堡音乐学院创立于1862年,是俄罗斯创立的第一所专业音乐院校。1866年更名为圣彼得堡音乐学院,1944年学院以里姆斯基-科萨科夫命名。
著名钢琴家、作曲家安东·鲁宾斯坦是学院的创立发起者,也是学院的第一任院长、艺术总监和第一位钢琴专业教授。最早的建院功臣有小提琴家亨利·维尼亚斯基,钢琴家加德勒·列日金斯基,钢琴家安东·鲁宾斯坦、作曲家尼古拉·扎列巴、大提琴家卡尔·郐伯特、合唱家活利·罗曼金等。著名钢琴家、作曲家彼德·伊里奇·柴可夫斯基和德米特里·萧斯塔科维奇为该院毕业生。
圣彼得堡音乐学院自建立伊始,以俄罗斯音乐演奏风格为其主要演奏特色,由几代俄罗斯歌唱家、钢琴家、指挥家、弦乐和管乐演奏家逐渐发展起来。随着意大利、波西米亚及德国等地的音乐家不断涌入俄国,十九世纪初,圣彼得堡已能够与维也纳、巴黎、布拉格、伦敦及柏林齐名。曾经来圣彼得堡访问演出的著名音乐家有李斯特、柏辽兹、舒曼、瓦格纳等。贝多芬就是在这里获取了撰写弦乐四重奏的委托书;威尔第在此获取了为歌剧谱曲的委托。
目前圣彼得堡音乐学院有学生1400名左右,其中1/5是外国留学生。学院下设八个系别:管弦系、钢琴系、发声学系、指挥系、歌剧表演系(包括芭蕾表演)、民间乐器系、乐理乐史系、作曲系。学习主要设施包括两座音乐厅,一座歌剧院,一个拥有丰富藏书和音乐收藏品的图书馆。
二、报名
1、招生范围:黑龙江省
2、报名条件:符合黑龙江省规定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不接受函报。
网上报名网址届时请关注哈尔滨音乐学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平台。逾期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学院现场确认期间进行补报(补报请提前三天电话预约)。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3月1日
现场确认、缴费及补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3月6日—7日
地点:哈尔滨音乐学院主楼A118室
五、兼报
考生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限报2个招考方向,复试最多只能参加1个。
六、报名考试费用
初试、复试各200元/专业方向,兼报收费标准相同。
校考与省联考(统考)
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艺术类专业省联考(统考)外,还须参加学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关于网上报名
考生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如考生已办理文化课高考报名手续,请在网上报名时填写高考报名号。
网上报名要求上传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切勿上传个人艺术照片或生活照片。
2、关于现场确认
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如身份证遗失,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报名确认并提交复印件);
艺术类高考准考证(含高考报名号),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放的 2016 年含高考报名号的艺术类省联考(统考)成绩单;
届时填报考试曲目,一经上报,不允许修改。
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及报名考试费,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旷考),一律不退。
八、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3月8日—14日
地点:哈尔滨音乐学院
2、考试须知
考试纪律
考生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迟到者禁止进场,并视为弃考。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禁止将任何电子产品(通讯工具、录音机、相机等)带入笔试、面试考场,违者以作弊论处,并取消考试资格。
考场只提供钢琴、马林巴、定音鼓和竖琴,其他乐器请考生自备。
3、关于考场伴奏
所有考生一律禁止使用伴奏碟或其他多媒体形式伴奏。
声乐考试考生的伴奏乐器只限钢琴,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如考生未自备钢琴伴奏,学院可以现场提供,请自备原调正谱。如演唱移调艺术歌曲,需提供移调后的钢琴伴奏谱。
器乐考试(除钢琴、手风琴外)考生可自带伴奏,仅限一人,考场不提供伴奏。其中民乐系的伴奏乐器种类根据考试科目自行选择,管弦系的伴奏乐器仅限钢琴。
考试过程中,专家评委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奏(演唱)时间或抽考作品片段,其行为不影响考生的考试成绩。
声乐歌剧方向和民族声乐方向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专业成绩前三名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可着得体的演出服。
乐理及视唱练耳考试根据考生报考专业不同,程度要求有所不同,分为三个等级,试卷难度不同,设定合格分,不计入总成绩。
4、初试和复试
初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初试。初试设定合格分,不计入总成绩。初试合格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中发布。
复试:专业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专业复试手续、缴纳复试费用后,方可参加所报考专业复试及专业基础课考试。复试成绩统一于 2016年 4 月中旬在学院网站上发布。复试合格者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哈尔滨音乐学院。
5、文化课考试
考生原则上应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九、录取
1、根据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综合考量择优录取。
2、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黑龙江省2016年本科艺术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校考成绩末位同分者,依次按照听音笔试、基本乐理、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文理兼招。
5、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提供英语、俄语的教学。
十、入学
1、新生入学甄别与试读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为甄别期,新生入学后第一年为试读期。在此期间,学院将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学籍。
2、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进行收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有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政策。
4、入学后的乐器及演出服装
新生入学,除钢琴、定音鼓之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学生参加各类艺术实践活动,演出服装由学生自备。
5、优秀学生奖励政策
学院设有全额奖学金、专业奖学金、施坦威奖学金、谭小薇奖学金等一系列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专业特别优秀的学生。
十一、就业
学生毕业后,在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