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16年招生音乐教育专业考试内容
音乐教育
⑴初试:
考生可从以下两项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①钢琴:练习曲或复调作品(巴赫平均律赋格部分)任选一首,乐曲一首;
声乐:自选歌曲一首。
②声乐:自选歌曲两首(须有一首中国作品);
钢琴:练习曲、复调作品、乐曲任选一首。
⑵复试:
①弹奏四个八度的音阶与琶音。(三升三降调号内,自然大调、和声小调,任抽一条);
②二声部弹唱: 弹奏一个声部, 同时演唱另一个声部。(唱名法不限,任抽一条);
③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要求背谱演唱(奏),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唱(奏)作品的部分或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