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省音乐家协会、扬州市文广新局、扬州市文联
承办单位:扬州市广陵区文新局、扬州市古筝协会、扬州晚报社
评委会成员及介绍:
评委主任:
杨丽娟:国家一级演员、导演。现任江苏省音乐家协会驻会副主席、秘书长、南京艺术学院客座讲授,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名誉教授。
执行主任:
傅明鉴:中国民族器乐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古筝研究会理事、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筝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东方艺术研究会理事长、南京古筝学会副会长、南京古筝协会副会长、扬州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主任。
大赛主评委:
1、焦金海:著名古筝大师 厦门大学音乐系教授、中国音乐家协会古筝学会顾问、厦门音协古筝学会会长,担任中国音乐“金钟奖”评委。
2、阎爱华: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民乐系主任、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会员、古筝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音协会员、古筝学会副会长、中国音乐“金钟奖”决赛评委。
3、祁瑶:筝演奏家与作曲家、硕士生导师、中国音乐家协会古筝学会副秘书长、上海音乐家协会理事、华人女作曲家协会会员、上海音乐学院筝乐团艺术总监、现任教于上海音乐学院民乐系筝演奏专业,担任中国音乐“金钟奖”评委。
4、方锦龙:跨越古典与流行的国乐大师、现代五弦琵琶代表人物、“国乐四大天王”之一、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理事、中国琵琶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琴筝产业之都形象大使 。
5、李凡:毕业于中国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现为中国歌剧舞剧院国家二级演员,李凡琴筝艺术学苑教学总监、副教授。是中国现代著名青年古筝演奏家、教育家。
6、宋心馨:当代著名青年古筝演奏家、中央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第六届中国音乐最高奖“金钟奖”金奖获得者。
7、刘颖:中国当代杰出青年古筝演奏家,2013年获得中国音乐最高权威大奖“金钟奖”金奖。
监委会成员:
1、张弓:古筝教育副研究员、中国筝会副秘书长、扬州筝会秘书长、广陵琴社秘书长、著名古筝教育家、琴筝制作大师。
2、戈弘:国家一级作曲、80年代至90年代先后担任了《中国戏曲音乐集成·江苏卷》的编辑和扬剧分支部主编,以及《中国民间 曲集成·江苏卷》编委。
评委:
祁淑惠 封 敏 卓晓明
徐文蓓 周 阳 顾 丽
郭 悦 吴馨钰 钱夏星
二、大赛组别设定
幼儿组(年龄4—6周岁)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组(年龄7—11周岁)2004年1月1号—2008年12月31日出生
少儿组(年龄12—17周岁)1998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青年组(年龄18—35周岁)1980年1月1号—1997年12月31日出生
三、大赛活动介绍
大赛报到时间:2015年8月20日
比赛时间:复赛8月21日、22日,决赛8月23日
比赛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皇冠假日酒店(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3号)
比赛项目:古筝(无伴奏)
比赛形式:独奏、合奏
比赛参赛曲目:除自选现代曲目演奏外还需在指定传统中任选一首参赛(传统曲目的版本不限)
指定传统曲目如下:
幼儿组(4岁—6岁):《千声佛》、《凤翔歌》
儿童组(7岁—11岁):《渔舟唱晚》、《高山流水》
少儿组(12岁—17岁):《出水莲》、《汉宫秋月》
青年组(18岁—35岁):《苏武思乡》、《寒鸦戏水》
演奏时间:幼儿组参赛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儿童组参赛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6分钟,少儿组参赛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青年组参赛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9分钟。超时演奏评委有权随时叫停。
比赛用筝:组委会为选手统一提供比赛用筝。
四、评奖及奖项设置
参赛选手现场演奏,评委百分制打分。取平均分值,根据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排序,评出各组奖项(部分金奖获得者将参加颁奖晚会的演出)。
本赛事各组别将设立: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若干名。组委会还将给获金奖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奖品: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演奏奖的奖品均为精美获奖证书一本。优秀指导教师奖的奖品为精美获奖证书一本。
五、大赛赛场安排
比赛地点:扬州皇冠假日酒店(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3号)、扬州明发国际大酒店(扬州市明发商业广场明发路1号)
比赛场地安排:扬州皇冠假日酒店会议室
名师讲座、颁奖晚会安排:京杭会议中心(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3号)
六、大赛收费标准:
1、活动收费:每位参赛选手交纳费用2080元(费用包含:复赛参赛费、住宿费、餐费、评审费、证书费、两场名师讲座、音乐会)
2、进入决赛选手200元参赛费另收。
3、陪同家长及其他人员交纳费用1680元。
备注:1、本次邀请赛是江苏省音乐家协会与扬州市文化部门联合主办,为体现公益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选手可申请减免参赛费,为了安全起见组委会不另外安排其他酒店食宿。
2、不管应任何理由提前离会,所交费用不退还。
七、大赛住宿、用餐介绍:
住宿介绍:入住扬州皇冠假日酒店(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3号)、扬州市明发国际大酒店(扬州市明发商业广场明发路1号)标准为空调双人标准间或大床房。(时间从8月20日--8月24日13:00止)
用餐介绍:8月21日到24日期间早餐在各自入住酒店用餐,中、晚餐在扬州皇冠假日酒店用餐(自助餐)
八、大赛活动流程
日程表
注:活动日程以报到当日公布为准
九、注意事项:
1、请各位参赛选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准赛证。参加复赛、决赛时要佩戴准赛证。
2、参赛选手必须准时按序参赛,赛前三次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工作人员不再叫号。
3、所有参赛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有意见,请找组委会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他的参赛资格。
4、参赛期间选手必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候场参赛,擅自离场迟到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5、凡因选手本人原因未到现场参加比赛者,所缴纳费用将不予退还。
6、汇款后(汇款时间7月31日止)请保留存根并电话至活动组委会以确定报名成功,除快递报名外,其它报名方式需在报道当日将参赛者证件复印件及像片补交活动组委会,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7、报到当日办理入住手续时均需携带身份证,未成年需携带户口复印件,无证件无法安排住宿。
8、所有比赛、讲座、颁奖会场场地内严禁喧哗、录像和使用闪光灯拍照,并且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场地;参赛期间请务必注意安全,对于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选手和随行人员失责,造成上述活动场地财产损失,组委会将要求责任人赔偿。
9、组委会拥有本次比赛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网络播放权及音像制品使用、出版和发行权。
10、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或推迟活动,组委会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对此造成的损失,组委会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缴费时间7月31日止。(汇款后请保留存根并电话告知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扬州市新区支行
户 名:扬州市古筝协会
账 号:32001745336052508348
电 话:0514-872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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