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演奏风格的训练应该成为钢琴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
风格问题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一个必须与教学和演奏密切结合起来的实践问题。我们必须在学生学琴的第一天起,在对他们进行严格技术训练的同时,逐步引导他们掌握正确的风格概念---即严格地限定每一首乐曲所应当具有的声音、奏法、速度、力度、装饰音以及由此而来的触键、用力、踏板等技术问题。
只有把风格概念引入钢琴教学中,使它获得与技术训练同等重要的地位,才能使学生在实践中日积月累逐步确立正确的风格概念,最终达到准确地理解、再现作品。
当然,风格概念的树立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它要求学习者在弹奏中逐步积累:通过聆听各种不同风格的作品获得感性体验,通过对作品音乐风格各要素的把握获得理性判断。
演奏风格的比较研究
周先生在讲座中对巴罗克、古典、浪漫主义时期的钢琴演奏风格作了深入地探讨和研究。从各个时期的代表人物及音乐特点入手对每个时期作了总结,从速度、力度、声音三个方面对巴罗克、古典、浪漫主义时期的钢琴演奏风格作了详细地比较研究:
速度---巴罗克风格时期演奏速度比较适度,既不太快,也不太慢,快、慢是相对的概念,不是绝对的概念。古典风格时期的演奏速度比巴罗克时期有很大提高。速度往两头扩张,贝多芬的快板乐章比海顿、莫扎特又快的多,而表现力深刻的慢板乐章往往更慢。浪漫主义事情的速度幅度比古典时期又有较大的扩张。
力度---由于巴罗克时期古钢琴时期古钢琴采用细弦、木结构及钢片拨弦,它的构造及发声原理决定了乐器的音量很小,在演奏中采用“阶梯式”的力度处理,即一层一层地渐强渐弱。
声音---演奏巴罗克时期的复调音乐作品应重视每个音的触键,不但每个音符要有良好的音质,而且注意每个线条的歌唱性,同时注意使各个声部之间组织成良好的声部关系,从而在横纵两方面把音乐组织成完美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