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音乐家协会琵琶考级以促进和谐文化的建设,促进美育,开发智力,规范业余琵琶教育为宗旨,由上海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主办,上海音乐家协会琵琶专业委员会承办,聘请持有国家文化部颁发的考官资格证书的琵琶教育家、演奏家负责考级评审工作。
定级考试的相关安排如下:
一、级别与曲目
本考级定为十个级别,2017年各级别考试曲目按以下表格内的规定为准。要求如下:
1、一级至八级:练习曲一首,以及在指定乐曲曲目中自选一首。九级至十级在指定曲目中自选一首。考试可参阅表内所规定曲目内容申报考试级别。(曲目及乐谱请参阅本会编撰的《中国琵琶考级曲集》最新修订版,及《中国琵琶考级练习曲》—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严格按作品所规定的节奏、速度、技术演奏,注意音乐表现的完整、自然和流畅。
二、加试
申报五级至七级的考生需要现场加试视奏,视奏成绩记入总分内。
视奏范围:
五级:D调、G调。
六级:D调、G调、C调、F调(含临时升降音)。
七级:D调、G调、C调、F调、A调(含临时升降音)。
三、报名事项及要求
1、为保证考生演奏水平,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循序渐进,1到7级之内最多可以连报三级,连报者若低级别不合格,则高级别证书暂缓发放,8级以上不能跳级。
2、网络报名及付费时间:2017年6月5日至6月20日,登录上海音乐家协会官网www.shmusic.org,此次考级将不再另设现场报名,逾期不接受补报名。
3、考试安排在2017年8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官网及官方微信通知,也请特别关注上海音乐家协会网站www.shmusic.org和微信订阅号“上海音协 ”或“上海音乐家协会琵琶专业委员会”,了解即时信息。
4、颁证时间:2017年09月23日。
5、收费标准按文化部和国家发改委的文科技发[2015]4号文,考务费标准为:
一级145元,二级155元,三级165元,四级175元,五级215元,六级225元,七级235元,八级215元,九级225元,十级235元。
四、考级事项说明
1、考生一律按网络通知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无故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尽快联系本会联系人(不接受学生私自调换),无故不到所报考场应试者,将视为弃权处理,无权再转到其他考场考试。
2、考级合格者颁发由“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的等级证书,未通过考级者将发给专家的考评意见,使考生得到自己学习及演奏情况的反馈信息,以利于进一步学习。考级不合格、缺考将不再退相关费用。证书以EMS方式寄送,相关问题咨询:64280210(邮局电话)。
3、若遗失准考证,补办每张10元。遗失证书,补办每张30元。
受理证书相关事宜地点:上海音协考级办公室。电话:64666090。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58号胶州大楼12楼,邮编:200040。
交通:地铁二号线、七号线静安寺站2号出口。
联系人:庄雅文
联系电话:1861673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