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
音乐表演专业设声乐、器乐、舞蹈等4个专业培养方向,着力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本知识、理论和实际表演技能,具备较高音乐表演能力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舞蹈、钢琴、西洋乐、民乐、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基本乐科、数码钢琴、和声学、曲式学、配器法、外国音乐史及作品欣赏、中国音乐史及作品欣赏、合唱及合唱指挥、电脑音乐制作、歌曲作法、音乐美学、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歌唱表演等。
学生就业主要面向专业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文化艺术教育培训机构、传媒公司、学校及研究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
二、招生专业
音乐学,分声乐、器乐、舞蹈特长方向进行考试,学费:9800元/学年。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器乐、舞蹈三个专业方向,其中器乐方向:在河南省只招收钢琴、手风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西洋管乐,在安徽省只招收钢琴、手风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本科,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文理兼招,拟计划招生70人,分省计划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在山西省、湖南省使用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成绩;河南省、安徽省使用本省专业术科统考成绩,成绩合格,其中要求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以上(若专业主科的满分不为100分,则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能低于满分的80%)。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音乐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2.考生政审和体检合格。
3.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五、专业术科考试及要求
我校在河南省、安徽省采用省音乐统考成绩,在山西省、湖南省采用我校专业课单独考试成绩,请考生按所在省份的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我校专业课单独考试要求如下:
1.考生持身份证、所在省颁发的《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及报名手续者发给我校音乐类专业准考证,考生凭《河南理工大学2016年音乐类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及考生所在省颁发的《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科目:(1)乐理、听音;(2)视唱;(3)主科(声乐方向要求选唱歌曲一至两首;器乐方向要求演奏独奏曲一至两首)。
4.器乐方向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5.凡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于4月份发给《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请保存、备查)。
6.专业课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六、考点设置及考试安排一览表
省份 | 考点名称 | 专业方向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联系地址 |
湖南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声乐、器乐 | 1月25日—26日 | 1月27日 |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
山西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声乐、器乐 | 2月24日—2月25日 | 1月26日 | 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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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时间安排
省 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河 南 | 1月25-26日 | 1月26-27日 | 中原工学院 |
江 苏 | 1月21-25日 | 1月29-30日 | 网上报名 (南京师范大学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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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试科目
特长 | 代号 |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分数 | 占总分比例 |
声乐 | A | 主试项 | 演唱一首自选曲目。 | 100 | 90% |
B | 视唱 | 现场抽取视唱曲演唱,可准备2分钟。 | 100 | 10% |
C | 自选项 | 展示主试项之外的其它特长(可选可不选)。 | 见计分方法 |
器乐 | A | 主试项 | 演奏一首自选曲目。 | 100 | 90% |
B | 视唱 | 现场抽取视唱曲演唱,可准备2分钟。 | 100 | 10% |
C | 自选项 | 展示主试项之外的其它特长(可选可不选)。 | 见计分方法 |
舞蹈 | A | 主试项 | 表演一支自选舞蹈。 | 100 | 90% |
B | 素质技巧 | 按照老师的要求展示舞蹈基本功。 | 100 | 10% |
C | 自选项 | 展示主试项之外的其它特长(可选可不选)。 | 见计分方法 |
注:考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选择相应地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