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业内资深人士认为,乐器培训行业存在一个基本的矛盾:老师与琴行的矛盾。当老师和琴行是分成制的时候,琴行的发展不会有任何变化,因为一方的收益是以另一方的损失为前提,也就是说,琴行想要拿得多,老师就要拿得少,老师想要拿得多,琴行就要拿得少。在这个矛盾没有解决之前,琴行的运营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大课制,股权制,都是小修小补
这也就是为什么几十年以来,琴行的改变微乎其微。很多人想要改变琴行的商业模式,所以近些年不断的有人在尝试,比如大课制,专职老师化,股权制度以及开发专属的教育模式等,都是希望削弱老师在琴行管理体系中的话语权,让琴行的经营能够更轻松。但是,这些尝试没有取得大范围的成功,现在去问一家琴行,你在经营中碰到的最大的难题是什么,琴行可能依然回答是老师,没有好老师,琴行留不住学生,有了好老师(分成太高),琴行没有利润。
其实不论是股权制度,还是大课模式等,都是对琴行现有商业模式的修补,没办法触及到琴行商业模式的核心。那就是:为什么琴行一定要给老师分成,没有哪个行业,员工敢和老板提这么硬气的分成要求。只有动了这个核心,琴行的商业现状才会改变。
向旅店业学习,如何改变琴行的商业模式
怎么才能触及到琴行与老师之间矛盾的根本呢?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或许可以向其他行业学习,比如旅店业。
宾馆依靠什么挣钱?其实就是一个房间的短期租赁费用,国内一些普通的快捷连锁酒店比如7天或者如家大都在160元左右的价格,一个20平米的房间只要收入能够达到180元(事实上可以更少,在普通二三线城市,快捷酒店只要130元左右的价格),那么,它就可以实现盈利,只要满足一个月有一定的天数有客人入住,那么酒店就可以实现总体的赚钱。
而琴行培训和酒店的共同点是什么呢?都需要比较多的房间。酒店可以依靠出租房间来盈利,那么琴行为什么不可以依靠出租琴房来盈利呢?
我们可以假设琴行经营有这样一种商业模式:琴行本身不提供培训业务,但是可以装修很多琴房用来出租给专门的乐器老师,从这些乐器老师身上收取租金来盈利。这个时候琴行与老师之间的角色开始变化了,不再是扮演与老师分成的“黄世仁”,而是收老师房租的“包租公”。
这种商业模式能够建立的立足点是:一是乐器教师有琴房的需求,二是,他们愿意为了这个需求买单。现在可以确定的是,乐器教师肯定是有琴房的需求的,因为很多教师并不是非常愿意在家里上课,第一是扰民的问题,第二是在家里上课多少会给人不正规的体验,至于会不会为了这个需求买单,那就要看成本而言,假如成本很低,可以使用一间漂亮的琴房,何乐而不为?
而有琴行表示,肯定会有一部分老师会愿意为了这种需求买单,只要成本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了,但是数量有多少却不好估计。如果可行,这样的商业模式可以实现琴行和老师的双赢,因为从老师方面来说,租金的成本肯定要比琴行拿走的分成低(如果太高的话,还不如去琴行兼职),而琴行可以吸纳更多的乐器教师,比如有20间琴房,那么可以撬动比之前更多的老师,而且随着使用的范围变大,琴房的使用率可以有更大的提升(整个区域的老师都可以缴纳一定的费用来使用琴房,可以排更多的课程)。
如果以这样的模式经营,琴行就不用因为老师而头疼,因为两者地位完全变化。同时可以补充进更多的细节来获得利润,比如将琴房装修得更漂亮来吸引更多的教师,还可以允许个性化设置;琴行同样可以附带招生的功能,将学生提供给租赁琴房的老师,从中收取一定的中介费用,这个时候老师还会求着琴行给予自己更多的学生;乐器销售依然是可行的,老师介绍销售的费用可以以抵用租金的方式进行等。